“400多吨粮食不翼而飞了,这可真是怪事,进库的时候明明是算足了量的,怎么今天一盘点,少了这么多?”宁乡直属粮库的工作人员小周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谁“偷”走了粮库里的粮食?消失的粮食又去了哪里?原来是包括粮贩、运粮司机等26名“硕鼠”“空手套白狼”将国家粮款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不过,他们的作案手法并没有“内鬼”的里应外合,而是直接在粮库计量室的称重计量仪上动了手脚。
据检察日报25日报道,2019年8月的一天,中央储备粮宁乡直属库有限公司(下称“宁乡直属粮库”)在对这季收购的早稻进行归仓平整测量时发现,账面上的数字和仓库的实际数量相去甚远,400多吨粮食不翼而飞了。“这可真是怪事,进库的时候明明是算足了量的,怎么今天一盘点,少了这么多?”宁乡直属粮库的工作人员小周百思不得其解。
粮仓内安保严密,400多吨粮食,若要一次性拉走,少说也得动用二十几辆货车,如此阵仗势必会惊动工作人员,这么多粮食绝不可能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那么,到底是谁“偷”走了粮库里的粮食?消失的粮食又去了哪里?
经过一番自查之后,宁乡直属粮库排除了存在“内鬼”的可能性。无奈之下,只好请来技术人员对粮库内的电子设备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检修,不查不知道,一查果然有猫腻。真相浮出水面。
技术人员发现,粮库计量室的称重计量仪电路板被人为加装了小块电路板以及天线,该装置经过遥控器指挥,能随意改变称重计量仪上显示的数字。
技术人员表示,该装置需要懂电子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制作出来,若要将其装在称重计量仪上,还需要其他人员的辅助配合。只需螺丝刀、电烙铁、焊锡丝三样东西,专业技术人员用时10分钟就可完成整个安装过程。安装好之后,人在外面操纵遥控装置发射信号,称重计量仪内部的装置接收信号,就能影响集成电路板改变计量仪上显示的重量。如此,便可经过控制遥控器,使得运粮车上地磅称重时与车辆自身的重量不相符。这样一来,账面数字和实际数量当然也就对不上了。
果然,工作人员在调取过往监控录像的时候发现,2019年7月15日凌晨1点多钟,有两名陌生男子戴着帽子和口罩,手里提着工具箱,从后门潜入粮库,十几分钟后,计量室的门被打开了,两人进入计量室后,还有意用物品将室内的监控遮盖起来,半小时后才离开……
此外,监控显示,7月16日至7月22日收粮期间,有3名中年男子总在计量室外走来走去,神色紧张,他们既非粮贩也非运粮司机,只要有蒙着油布的运粮车过磅称重,就将手放在裤子口袋处摸摸索索,还不时抬头张望计量室外面的重量显示屏。这些反常的举动似乎再次验证了技术人员所言。
“问题原来出在地磅上。”工作人员恍然大悟,随后报警。8月21日,宁乡市公安局经过初步审查,于翌日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宁乡直属粮库进行现场勘验。
此后不久,王某等7人主动投案,其余嫌疑犯也陆续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几个月内,该起案件的嫌疑犯多数落网,包括干扰器安装人员、粮贩、运粮司机,人数多达26人。
人称“亮哥”的张某亮一直有赌博恶习,他与本案的另外两名嫌疑犯王某安、何某平(在逃)同为湖南益阳人,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主要以务工为生。
据张某亮交代,2019年7月中旬的一天,相熟的何某平打电话约他见面,并介绍了陆某清(在逃)、王某安给他认识。在吃饭聊天的过程中,何某平试探性地开了口:“兄弟,我们这有个赚钱的门路,有没有兴趣一起搞?”想到最近打牌输了不少钱,刚好手头比较紧张,张某亮马上回答:“搞!有钱赚还不搞。”简单了解了一下“发财门路”,4人一拍即合,决定即刻前往宁乡进行“当地考验查证”。
到了宁乡已是晚上,4人在宁乡直属粮库附近的一家旅社住下了。安顿好后,陆某清开始向众人详细描述起他的“发财蓝图”:“我可以在宁乡直属粮库的地磅上安装一个设备,再喊人到宁乡粮库来送粮,在过地磅称重时,我们通过操作遥控器虚增粮食重量,就能多骗粮库的钱。这个事情肯定是有风险的,你们想清楚了。”张某亮当即表示:“来都来了,那就干吧。”另外二人也都点头同意。
凌晨1点多钟,除王某安因感冒留在房间休息,张某亮、陆某清、何某平从床上爬起来,戴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帽子和口罩,开车前往粮库。偷偷潜入粮库后,陆某清和何某平去地磅房(即计量室)开锁,张某亮则躲在地磅房附近的绿化花坛里面观察动静。折腾了十几分钟后,门打开了,陆某清返回车上拿设备工具,回来时喊张某亮戴上手套,进来帮他打下手。二人进入地磅房后,陆某清立刻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挂在地磅房的摄像头上遮挡住监控,张某亮将地磅主机抬起来,陆某清拿出工具把主机的螺丝一一拧开,打开主机盒后,又熟练地在里面的电路板上安装了一个设备(干扰器)。
完成后,陆某清掏出一个遥控器来测试,据张某亮等人事后描述:“白色遥控器长10公分左右,宽约5公分,在遥控器顶端有一根天线可以扯出来和收进去,遥控器上有两个按键,一个朝上、一个朝下,按朝上的按键就可以虚增约5吨的重量,按朝下的按键就可以使数值重新归零。”一切安排妥当后,陆某清取回自己的帽子,和同伴返回宾馆,此时已是7月15日凌晨3点钟。
第二天一早,为了掩人耳目,经过商量,张某亮、王某安、何某平决定以在宁乡直属粮库有熟人可增加称重的说法,各自邀集相熟的粮贩向宁乡直属粮库出售粮食,由粮贩组织运粮司机从沅江市、汉寿县等地将稻米运送至该粮库,并要求司机将运粮车辆蒙上油布。
“郭某顺(粮贩,系该案主犯之一)还叮嘱我,要我送谷子的时候肯定要用油布将车厢蒙起来,免得在过地磅的时候,我们的谷子明显比别人少但是重量又多,地磅员会怀疑。”运粮司机潘道元表示。
当有运粮车上地磅称重时,张某亮、王某安、陆某清轮流在地磅房窗口操控藏匿在裤袋里的遥控器,使每车粮食的重量虚增5吨左右,待运粮车称重结束下地磅时,3人再操控遥控器使地磅读数归零。
按照宁乡直属粮库每吨粮食2400元的收购价,每车次的获利金额约为1.2万元。根据约定,张某亮等4人每车次可获利5000元,4人平分,运粮司机每车次可分2000元至3000元不等,余下的给粮贩。
就这样,从7月16日至7月22日,短短6天,张某亮等人采取上述犯罪手法共计诈骗宁乡直属粮库粮款81车次,每车次虚增粮食重量约5吨,共计骗取粮款约97.2万元。其中,张某亮从中获利14万余元,王某安非法获利7万余元。
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被告人张某亮、王某安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十年零一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无独有偶,4年前安徽也发生的盗粮大案。2015年,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谯西粮库9000多吨国家储备粮被粮库负责人谭献华监守自盗。央视去年曾发表评论称:9000多吨国粮被盗,谁让偷粮“硕鼠”如此胆大?
2015年,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谯西粮库9000多吨国家储备粮被粮库负责人谭献华监守自盗。案发后,亳州市多部门还曾采取“突击补库”的方式试图“就地处理”。案件的处理结果是谭献华被判入狱11年,但违规操作补库的责任人均未被问责。遗留的代管单位经营困难、拖欠粮款引发维权至今无果、追讨欠款向法院起诉被驳回等诸多乱象,则让案件欲盖弥彰,并重新再回到人们的视线中。
谯西粮库是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局的下属单位,下设13个粮站。案发时,13个粮站负责人大部分与谭献华沾亲带故,甚至还出现了父母退休、子女顶班的继承式任职情况。这种把国家粮库当成私家粮库的情况已属反常,但无人过问、任其妄为的情况则更加反常。若不是2015年的那次突击检查,谭献华监守自盗一事可能至今无人知晓。这凸显了监管在任人唯亲面前的无力感。
根据国家《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动用国家储备粮,程序很严格,应报国务院批准。如此严格的动用程序,按理说是天衣无缝的。可事实上,谭献华盗粮却另有他途,硬是绕过了程序,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局和中储粮亳州库例行月度查库后的时机,突击进行了一次一两千吨的盗卖活动,这在极短的时间内很难被发现。
更离奇的是,当时的粮库没安装监控。案发时是2015年,在这个公共区域监控完备的时代,很难想象放置国家储备粮的粮站没有监控设备。会不会是有监控而被拆除了,还是一开始就做好了倒卖的准备而没有安装?
盗粮倒卖后所得的钱,全部被谭献华用于偿还债务和经营其私有的鸿源面业公司。此外,谭献华还私自出租粮库,将出租所得的330万元也据为己有。据知情人透露,谭献华私自出租的情况粮食局的相关负责人是知道的。为何知情不管?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这中间是否有利益交换?这些疑问在案件处理时就比较模糊,而现在则必须说清楚。
本案最为让人存疑的就是其处理结果。谯西粮库盗卖案事发后,谯城区粮食局、原亳州市粮食局及中储粮亳州库并没有第一时间上报,而是采取“突击补库”的形式试图“就地处理”。隐瞒不报本身就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试图掩盖更有变相犯罪的嫌疑。但结果却是违规操作补库的责任人均未问责,只有谭献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法治日报报道,2013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并初步查实,在2011年到2012年间,奉贤某米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及其手下吴某、殷某、裴某等,利用职务之便,勾结门卫老吴、个体粮贩李某盗窃中储粮上海分公司存放在该米业公司内的国家储备粮。警方对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移送奉贤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时发现,张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是盗窃那么简单,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中储粮公司委托保管的中央储备粮,其行为性质已经涉嫌贪污犯罪。
经查,自2006年始,张某所在的米业公司就代为保管中央储备粮,并收取保管费,同时接受直属库派驻的监管员监督。2010年年底至2011年年初,张某作为该米业公司分管仓储部门的副总经理,在熟知国家储备粮的监管方式后,便萌生了利用国家储备粮监管疏漏盗卖代管国家储备粮“搞创收”的贪念。
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张某伙同仓储部经理吴某、仓储部副经理殷某和保管组组长裴某,并勾结仓库门卫老吴,多次趁直属库派驻的监管员晚上下班不在岗的时机,将储存的粮食加水、吸潮后把增重的部分用卡车运出仓库,并通过个体粮贩李某卖到浙江等地。
为了掩盖盗卖粮食的行为,他们还煞费苦心,在粮食出库过程中采取直接向粮食喷水、开启风机吸潮等方式使粮食增重,弥补盗卖粮食后发生的短斤缺两。他们往往在盗卖粮食前一两天才开始喷水,这样既达到了使粮食增重的效果,又避免粮食因水分增加而发芽。
吴某等人向检察官交代,他们在张某的授意下,采用此手法盗卖中央储备粮7次,有时是玉米,有时是小麦,只要看到哪个仓库在出粮就开始作案,出什么粮食就往外盗卖什么粮食。每次所卖的钱款最后都会交到副总经理张某手上,张某会拿出一部分来犒劳下属。
经核实,张某等人共盗卖国家储备粮25万余公斤,价值57.8万余元人民币。张某从50多万元卖粮款中拿出近30万元交给公司财务陶某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剩下的10多万元被他本人吃喝玩乐用掉,其余的分给了仓储部经理吴某、副经理殷某、仓储部保管组组长裴某、粮食贩子李某等人。为避免门卫老吴说出此事,张某还特意吩咐吴某每次都给老吴500元的“封口费”。
奉贤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案的发生,暴露出中央储备粮在代储环节存在一定监管漏洞,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亟待引起重视。为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储粮上海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中储粮上海分公司目前已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了对新选库点的审批、梳理所有代储库点资质、安装应用储粮远程监管系统、完善代储环节驻库监督管理模式,力争实现对储粮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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