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路货运流量的一直增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到公路、桥梁的安全,成为公路管理的一大“肿瘤”。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有3,000亿元投资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而超限超载运输每年给公路事业所带来的直接损失高达300亿元,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令人触目惊心。同时,超限超载运输公路事业所带来的巨大破坏,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协调,这种损公肥私的不正当手段,阻碍着现代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第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超载车辆用“大吨小标”、加装钢板、接高马槽、安装悬轴等手段,增加车辆的载货量,超出额定载货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种掠夺式的运输方式,对公路造成极大的破坏。公路是依据国家标准建造的,按标准吨位和流量设计的,无限度加大车辆荷载,对公路的损害呈几何级数增大,有资料表明,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破坏增加40%,超载车辆反复行驶,致使公路路面、桥涵过度承受负荷作用,形成车辙、拥包、裂缝、沉陷等病害,使公路早期破坏,缩短了常规使用的寿命。特别是对桥梁的破坏更为严重,车辆荷载一旦超过桥梁的允许承载力,就会使梁体开裂,墩、台下沉变形,形成危桥,危及交通安全。第二,由于超限超载车辆是按车户的要求做加固、加槽来多装货物的,这类改装的车辆只是单一增加了其装载量,并没有对车辆的基数性能做全面的完善,极易造成车辆的各个部件运转不协调,并且在超限超载的情况下,更进一步造成了汽车牵引、制动、各部件的承受性能等方面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极大地降低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极易导致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以往的资料表明,因为汽车断轴、爆胎、刹车失灵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改装车辆发生的事故中占75%左右。第三,由于汽车经常超载超限运输,容易使车辆产生疲劳,过早地进入大修期,甚至早期报废,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诸如此类,是不言而喻的。
(一)积极立法,用法律的形式调整、规范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管理。一是制定具有法律性的规章制度,使运输业户知道哪些是可行的,哪些是禁止的,用制度来规范运输市场;二是对管理者来说,能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对管理超载超限运输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操作性不强,规定的不够具体,所以加大立法力度,是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的根本所在。
(二)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治超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对《公路法》以及与公路运输等有关规定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律法规的宣传范围,使相关运输企业、司机以及广大群众都能够学习、了解并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而为有关部门的执法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 严禁机动车私自改动车辆结构。在车辆管理法中,这种私自改装车辆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行为。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使得车辆超载严重,不但自身行车危险,还会对路面及其他行车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因此,出于尊重生命角度和爱护公路角度,必须从超载的根源做多元化的分析,采取强制措施,配合说服教育,调动群众举报机制,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车辆的上路行车。另外对于车辆维修公司进行强力监督与管制,促进其合法经营,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
(四) 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明确主体责任,要充分的发挥地区、部门之间的联运作用.齐抓共管。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保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主体具有合法的资质,对其提供的运输服务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业户清出市场,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鼓励集约化经营,实现规模经营、降低运输成本。制定产业政策引导高效低耗车辆的生产和销售,促进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结构升级。
(五)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逐步的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决不能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渗透在治理工作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自身的文明意识,做到以理服人,以法管事,以情感人,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变管理为服务,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逐步的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
(六)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区应树立大局观念,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构筑多重防线,严堵超载车,加强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载车辆无路可逃。各级政府要负责牵头,组成交通、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检查力度,要不断组织人员上路巡査,严把检测站点关口,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打攻坚战,持久战,这样,才能严格打击违规超载超限运输行为。
(七)加大装备投入,强化检验测试手段。在治超过程中,检测车辆的载重量特别的重要,釆用先进的浙江润鑫生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临时应急超限检测轴重称,快速准确地测定是否超载,为治超提供必要的依据,有先进的检验测试手段,将大幅度的提升工作效率。例如自2006年11月1日全省治超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榆靖分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堵截、疏导、劝返”进行治超,认真扎实地工作,但由于便携式检测设备受湿度和温度的影响较大,检测数据不稳定,误差大,频繁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非超限车辆不能正常通行,引发争议,给治超工作加大了难度。2007年5月榆靖分公司率先启用了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地埋式静态检测仪,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使治超工作井然有序,工作有了明显成效。2007年全年共检测车辆714,987辆,超限车辆为7,209辆,全部劝返,超限率由治超初期的41%降到了现在的1%,劝返率为100%0从这一例证中看出,优良的检测设备是治超的必备条件,所以治超不仅在管理上要狠下工夫,而且在装备设备上要加大投入,选用高科技的检测仪器,既能提升工作效率,又能使运输业户心服口服,既不耽误非超载行核实。近些年来,由于未能及时核实地下管线的施工情况而造成的事故不断发生,如施工方在没有核实地下管线分布的前提下随意挖掘,造成煤气管道破裂、高压电缆漏电等事故。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将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提供给施工方,并对施工方的工作进行监督。
车辆的顺利通过,又不放过超载车辆。除了在固定的检测站安置精度高、性能好的地埋式检测设备外,而且要加大对移动式检测设备的投入,开发研究高性能、全天候的移动检测设备,这样,可以大幅度提高检测的机动性、有效性,使治超网点密而有序,特别是对不封闭路段的检测,效果更好。另外,除对检测设备投入外,还应在交通、通讯、取证等方面做投入,尽可能地釆用新技术、新设备来装备治超管理队伍,使他们高效、准确地进行执法管理。
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管理难度很大的工作,它牵涉社会方方面面,相对矛盾比较集中,怎么样处理好各种矛盾,解决好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中的很多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研究课题,治超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做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