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地磅
(记者 张明星 通讯员 陈修利)在公路旁边私自装置地磅,要求当事人期限自行撤除而未果,有关部分依法进行了。
近来,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在路养联合巡查中发现省道S102线米处私自构筑地磅,当即进行问询查询,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三天内自行撤除。
在规则的期限内,当事人未进行撤除。为依法维护路产路权,该局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等法令和法规规则,并会同曹庵镇政府、曹庵治超站及施工建筑设计企业,统一组织人员、专用机械,对不合法装置的地磅进行了依法。市公路部分也将加大道养联合巡查和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对违背、危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坚决予以冲击。